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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部门联合惩戒失信外贸企业 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

发布时间:2017/03/29 12:08:29 来源:央广网 返回>>

央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《央广财经评论》报道,国家发改委、央行、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联合签署的《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》,昨天正式对外发布。这意味着我国外贸正通过奖惩分明的方式,倒逼企业守信,这对今后的外贸形势将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
去年11月,海关总署会同40个部门联合发布合作备忘录,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。光正向激励还不够,进出口的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奖惩分明。所以,这次发布的合作备忘录是要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。

什么样的企业算失信企业?合作备忘录明确,只要有走私、拖欠税款和罚没款项、弄虚作假等八个行为中的任意一个,就算失信。

失信就要面临联合惩戒。这些企业会被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,同时,它们在质检部门、外汇管理部门的信用级别评定也将受到影响。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介绍,一些部门还会对这些企业加强审核、检查。

李国说:“比如,发展改革、证券部门对发行公司(企业)债券、财政部门对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等从严审核;税务部门加强出口退税审核;海关、质检、环保等部门对失信企业提高查验率或监管频次等。”

除此之外,企业参与政府部门的采购,会受到财政部门的限制。连企业的负责人和高管也会受到影响:负责人出境将受到公安部门阻止;负责人和高管去国企任职将受到国资委的限制。所以,失信企业可以说是处处受限。

失信的成本这么大,企业一旦失信,怎么才能改过自新呢?李国说,对于一般的失信企业,只要一年内不再发生失信情形,经过评估和核查,可以恢复为一般信用企业,享受到与一般企业同等待遇。不过他提醒企业,不能因此想着钻空子。

李国:“不能说今年违法违规了,明年歇一年,后年再来,如果形成一种恶意循环,我们会加重惩戒,而且今后也不会总是给你开绿灯,特别是一些企业背后的个人,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,所以通过改头换面去逃避惩戒这种行为也是不允许的,我们也会在措施里面予以关注和管控到位。”

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,对中国外贸进出口来说意义重大。专家认为,这首先是积极与国际接轨的表现。目前,不少国家都实施了认证经营者制度,也就是经常听到的AEO,两国间的AEO互认,可以使本国企业享受对方海关的通关便利。而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,可以提升外国对我国外贸企业信用的认可度,有利于达成AEO互认。

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孟杨说:“中国海关跟国外海关AEO互认以后,中国的AEO企业在境外的查验率平均降低了50%,通关时间也缩短了30%,大大降低了我国进出口企业通关成本,提升了国际竞争力。”

而更长远来看,李国指出,“守信一路绿灯,失信处处受限”意味着更公平的贸易规则,更良好的贸易环境。

李国:“因为外贸进出口的良性发展必须有赖于大家的共同努力,必须建立在一种良性法治的规范下,所以对一些通过走私、通过不诚信进行进出口活动的企业予以惩戒也是营造一种公平、法治的通关环境的现实必要。”

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中心主任、西亚非洲所所长张建平对此作出分析与评论。

张建平:“这次海关总署和其他32个部门发布对失信外贸联合惩戒的备忘录,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。信用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,也是市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。在过去,中国在市场中失信企业的承接力度不到位,‘好的不香,坏的不臭’。这就导致现在很多好的企业没法迅速成长壮大,坏的企业也很难被市场淘汰,由此,经济发展的效率就大大折扣。

今后,中国要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。在此过程中,我们需要努力做到让守信的外贸企业处处方便,效率不断提升;让失信的外贸企业寸步难行,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。只有这样,未来贸易强国以及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的目标才会实现。特别是有一点很重要,海关总署有关外贸企业的信用、信息体系的建设已有很长时间,对于外贸企业都有评估,很多外贸企业的失信都有记录。这次建立的联合惩戒制度,实际上不光光是失信企业,而是连同其董事人员、监视人员和高管人员的日常生活领域都加以受限。一旦被惩罚,这些失信企就会重视它的信用,不会轻易失信,所以,我认为这次的办法意义非常重大。

另外,现在很多外贸企业的失信类型五花八门。比如走私罪、走私行为的企业,以及一年内多次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的企业,并达到一定的金额。同时,拖欠应交税款和应缴罚款,被海关依法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,以及涉嫌走私,又拒不配合海关的调查的企业等,这些行为一旦被查出来,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。

近年涉及中国外贸企业开展虚假贸易的问题非常严重。一旦被查实,会按照现在联合惩戒规定进行严厉惩罚。因为虚假贸易对中国的经济,金融的稳定都会造成很大危害。同时,会导致我国进出口的数值虚高,对整个宏观调控和外贸数据的监测带来危害。其实,从去年到现在,海关配合相关联合惩戒部门,已对失信企业进行了联合的惩戒。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,现在已下调了3家高级认证和33个一般认证企业的信用等级。同时,它也限制了228家企业申请成为认证企业。这样一来,在进行通关时就会变成重点核查对象,或者被列入高风险企业,进出口货物时会有非常严格的三证审核和部分查验,通关的时间也会非常长,企业会付出沉重代价。

因为企业与其他国家的海关都有信息系统的互联和共享,这意味着不仅在中国,这些失信企业会受到严格监控,在其他国家也是一样。所以,从这个角度上讲,这次出台的联合惩戒措施,有利于让所有外贸企业高度重视自己的信用价值,使外贸的开展过程中,效率更高,质量更好。”